|
【杀贴】清吟第63届风云生日场第四轮 月芽儿QS采桑子 又是一个冬天。在办公室里的那些漫长午后,我常常一个人拿着一杯咖啡,看加拿大小说家的小说。之所以看加拿大小说家的小说,是因为我觉得那也是一个寒冷的国度,有漫长的冬天,有满地白雪以及寒冷无处不在的侵袭。比俄罗斯文学,他没有那么沉重,比北欧文学,他有没有那么多无法不回避的历史,所以显得有些可以脱离出来。对于寒冷的季节,我显然更喜欢温暖,如果现在也是夏天,那么对我来说最好不过。可是真正的生活又是另外一种情况。我从小就习惯了从春天开始盼望夏天,从夏天开始盼望秋天,到了秋天似乎就注定要盼望冬天,如同在冬天想念遥远的夏季,我小时候几乎每年冬天都会拿出夏天的裙子,悄悄的在屋里试,为的是想念那些距离我还有很漫长距离的温暖的天气。但如果某一年,忽然没有了一个季节,没有了悄然来临的春天,或者烂漫萧瑟的秋天,甚至是寒冷透彻的冬天,都是无法忍受的。这似乎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种必然,我习惯了这样的气候,如同习惯了你在我身边陪伴,你不在的时候,我只好在梦里和你相会。所以,这些漫长的午后,我在办公室,拿着一本加拿大小说家的作品,感受着同样的寒冷,同样寒冷中室内的温暖。小时候学琴,老师曾经告诉过我一个道理,要想弹强音,一定要在之前有弱音,没有对比哪来的强弱。后来我慢慢懂得这个道理,如果没有外面那么寒冷的天气,我无法感受到室内的温暖。雪夜围炉读书是一种幸福,就在于此。对于一个独自生活的人,小事故引发大悲伤。那天早晨,我看到厨房一地水的时候,我简直要掉眼泪了。当然我知道掉眼泪于事无补,我这把年纪,也懂得克制自己的情绪。我只好一盆一瓦地把柜子里的东西搬出来,擦地板,再找出哪里漏水,然后修理。以前的我,什么都不会,不会做法,不会修东西,不会独自生活。现在的我渐渐什么都会了。这其中的艰辛隐忍,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体会。等我忙完了,几乎已经中午。我本打算这一天就拿着一本小说,喝着热水,一直这样从早看到晚。看来是不行了。又差不多到了早晨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的时候了。俄罗斯的时间比我们北京时间晚三个小时,那么我上班的时候,大概俄罗斯才五点,我下班的时候,俄罗斯已经八点了。这么想,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我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我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早晨出门害怕,晚上回家太晚了也会害怕。可是那也要早晨按时起床。我最近精神不太好,以前熬夜可以到一两点,现在十一点以后无论如何撑不住。今天早晨就差点迟到,闹钟居然没听见。起来之后象个女战士一样雷厉风行地冲出去,一出门冷空气就钻进来,一直钻到身体里,冷得浑身发抖,也没有什么办法。北国就是这样的,冷到人骨头里,让人知道,冬天是实实在在的来了。以前,法国,路易十六的财政大人有一个女儿,她非常有才华,她写了一本书,研究环境和地理给人的影响。她说,生活在欧洲北方的民族是比较坚强的,而生活在南方的民族则比较浪漫。现在看这种观点并没什么太新潮之处,不过那个时候看还是相当有见地的。有时候想想,坚强并不是天性,而是不得不。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欲说还休,也有那么多的洞若观火,深藏不露。所以,年纪大了,就常常不太说话,把更多的东西放在心里,内心深处如大海,波涛汹涌,辽远深沉。而且面对许多事情,许多人,都懂得了用一种非常客观和宽容的姿态。比如以前采访,非要问出个是非对错来。现在慢慢懂得了,生活中有得是中间地带,没那么多对与错。甚至有些人,在某个领域可能是错误多一些,在另一些领域也许是对的,有些事情做得可能太刻薄,可能另一些时候就显得善良得多。未必能够体会,也不一定能理解,但是,至少要作到客观,至少要懂得宽容。也许这才是成熟的意义,也许这代表的是我老了。现在再看那些对抗性采访,战斗性很强的问题从记者的嘴里问出来,问得被采访对象会目瞪口呆,有时候他们无法回答,记者把这种无法回答的情况也记录下来,在电视新闻里播出的时候,一段时间的沉默相当能够说明问题。可是我,渐渐得更宽容,少这样问了。我更多地倾向知道为什么这样,而不是应该怎样。唐朝有一个诗,他年轻的时候负过一个女子,他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他未成名的时候娶了妻子,等他功业建立的时候,妻子已经去世,他在悼念妻子的时候,又写出了那些夫妻恩爱和怀念的故事,后来他在四川又遇到一个非常有才华的女子,和她未必能走到一起,却有着互相的倾慕,再之后,他遇到过更多的女子,对每一个,似乎他都很真心地对待过,但是都不能走到一起。他最初的那个故事,叫会真记,后来演变成了西厢记。他给妻子写的诗,最有名的莫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他在四川遇到的是当时著名的薛洪度,还有刘采春。俄罗斯有一个作家,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喜欢上一给到他的城市巡演的女演员,那个女演员其时已经有了丈夫和美满家庭。但是作家依旧爱她,女演员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一生再无他求,也没有结婚,连女演员的丈夫都快被感动,后来人们发现了他每天都给那位美丽的女演员写一封信。他写出了许多爱情小说,写得美好真挚,感动人心。这个俄罗斯作家叫屠格涅夫,他爱的人叫波丽娜。这两个人的爱情那么不同,我一度认为,只有后者是伟大的,而现在,我只能说,我只能理解后者,而我无法认可前者。可是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后者却是绝对的少数,而前者在谁的身边都有例子。于是我也渐渐明白,当爱的时候义无返顾,才能在不爱的时候决绝离开。可是,人的感情非理智,谁能作到那么拿得起放得下?因为我现在懂得了客观和宽容,才会这样理解。 32、仙草 素素QY 刀2 醉妆词 醉妆词 帖杀 凤九2001年的时候,那阵疯狂的迷恋看武侠小说和武侠电视连续剧.经常幻想有一天能捡到一本秘籍(葵花宝典之流不算),然后修成绝世神功,就能够去惩恶扬善,做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客.不过捡到秘籍大概是需要有很深的机缘的,虽然我一直幻想着捡到秘籍,可一直连街头的地痞流氓都打不过.2001年的时候,电视连续剧流行插播广告,时间虽然不长,干坐着等也很烦,掐了根烟,拿着遥控器从1频道开始挨个的搜,看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破3个人的严防死守,将球投进篮筐,哨子吹响,比赛结束,76人以1分的优势绝杀,满场欢腾.那一次,我记住了那个小小的NBA明星,他的名字,叫做阿伦艾弗森.答案,他给予了人们太多意想不到的答案. 艾弗森,NBA中的一个无冕之王,1996年以最矮小的状元秀加入了费城76人,最佳新秀,最有价值的球员,2001年带领费城76人进入总决赛,对阵湖人.虽然他与NBA的总冠军指环擦肩而过,看他带着十多处伤坚强的完成比赛,我为之鼓掌,他是个值得敬重的人,为了理想和胜利,总是骄傲的站立着.他们不可能打倒我,除非杀了我,而任何不能杀了我的就只会令我更坚强.于是我成了他的铁杆粉丝,从费城76人,到丹佛掘金,到底特律活塞,到孟菲斯灰熊,再回到76人,虽然他年纪慢慢大了,当年的意气风发以渐渐的成为过去,我还是像当初那样的支持着他.他是我少年时代最大的偶像,我想长成一个他那样坚强的人,可以顶起一片天地. 与阿伦艾弗森一样被我强烈的喜欢着的,还有湖人那个小个子,科比布凯恩特.他不像是阿伦艾弗森一样充满悲情英雄色彩的感觉,我有时候觉得他还很孩子气,就像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和阿伦艾佛森是同一年被选进NBA黄蜂队的,而后洛杉矶湖人队因为有了科比布莱恩特,从来没有沦为二流球队过.阿伦艾佛森会说,他不知道一个控球后卫是怎样的,他只知道要全力争取胜利,就算必须做的自私.在我眼里,科比布莱恩特明显比阿伦艾佛森懂得配合,他不是一个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懂得怎样让自己的队伍获得更多的荣誉,因此,他的手上从来不缺乏NBA总冠军指环.他是一个好的领导者. 我不喜欢姚明,说得更透明一点,我不喜欢的还不是姚明本人,而是那些姚明的钢杆粉丝.这其中就包括中央5台那些狗血的篮球解说.我一直觉得篮球是一门技艺,如果在奥运会或者代表国家出战的比赛中谈爱国情操还可以接受,但是在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上大谈爱国主义是有那么一点儿扯淡.姚明是一个不错的篮球运动员,高是他天生的优势,但是中央5台以及那些明粉的吹捧明显超出了姚明个人本身的能力.我个人一直喜欢看篮球的巧妙控制,偏爱后卫,空中巨人姚明和篮板吸尘器坎比,对我的吸引本来有限,又经常被明粉们冠上些冷血不爱国之类的高帽子,也就慢慢的由有点敬佩变成冷漠,冷漠再变成讨厌了.中央5台一般是只要有底特律火箭的比赛,就不大误场的,很多想看的比赛却看不到,于是就更讨厌火箭讨厌姚明了.因为姚明的关系,后来易建联加入NBA,我就当做陌生人,完全没有半点去了解的兴趣了.于是又被一堆球迷冠上些不好听的名号,不过听得久了,我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 此帖被海盈QS在2013-11-13 10:22重新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