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接到法院传唤得知,赵旭在一审调解后未能判定离婚,再次提出起诉与她离婚。
当刘红的辩护人孙海涛听完她的诉说,不由得双眉紧锁,思索后告诉刘红:“你不要着急,我会在法庭上替你说话。放心。”
第二次开庭。
一位审判员,两位陪审员。双方,(原告)男方:赵旭(刘红老公) (被告)女方:刘红(赵旭妻子),辩护人,孙海涛。
首先,审判员宣读了法庭纪律,核实了当事人双方身份;再次,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申请回避或不公开审理。
赵海涛,刘红两人均未做出回避,请求公开审理。
原告赵旭开始举证:
一,刘红不孝敬老人。从某年某月经过宋金玉(赵旭的母亲)介绍认识了刘红并结婚。母亲没有女儿把刘红当成自己女儿疼爱,家里大事,小事都是母亲帮忙处理。孩子没有出生前,母亲几乎把孩子长到两三岁使用的东西都准备好,每天做给她吃,做给她喝。刘红却说她没有婆婆,把母亲气走。二,刘红不配做女人。结婚九年,她没有下过厨房,几乎没有做过家务,孩子在床上哭,她坐着玩,不管孩子。每日三餐,全家的衣服,收拾屋子,打扫卫生,他都等我下班回家来做。哪个女人会这样过日子。三,不关心家庭。前两年建房,每天在家照顾孩子接送上幼儿园,还要看着房屋建造情况,刘红出去工作,回家,每天和我争吵,工资一分钱也不贴补家用,还每天和我要钱。建造房子我们当时头同意,她拿着全家积蓄不付施工费用,最后,我和亲戚朋友借款13万付施工费。说着赵旭从文件袋掏出借据交给审判员。四,刘红有外遇。她每天上班前浓妆艳抹都要半个多小时及着装根本与她说的工作类型不符合,经常出差,小职员会经常安排出差吗,每次出差都要半月二十天才回来,那时候我就开始怀疑她了。后来,有朋友说刘红在外边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还主动和人炫耀她在外边风光的事情。这件事情,有证人可以为我作证。五,她不适合为人妻子。请求与刘红离婚。
审判员问:原告赵旭,你还有其他举证吗?
原告赵旭回答:“我暂时没有了。”
审判员说:“好。下面,被告刘红开始法庭举证。”
只见刘红对着审判员及两位陪审员微微笑了笑说:“尊敬审判员,陪审员你们好。我的举证如下。”
待下文叙说。
哨子判罚补足300字,如下:
刘红面对赵旭的举证脸上时不时地露出冷漠的笑意。是对丈夫举证内容的荒诞不由自主地笑了吗?听完刘红的举证就会明白。
只见刘红从透明文件袋里拿出一沓厚厚的材料,抽出其中用别针夹好的材料,放好,抬头看了看审判员。
审判员问:“被告刘红,你现在准备好了吗?”
刘红回答:“审判员,我已经准备好了。”
审判员说:“好。被告刘红现在开始举证。”
被告刘红开始法庭举证:
我与赵旭结婚快九点了,家里所有事情都等着我来操持,所有开支都花的是我的钱。刚结婚他没有工作呆在家里,是我托朋友帮忙让他去了车辆交易中心工作,我每天鼓励他为了家庭,为了我们即将到来的孩子我们要努力工作,后来,他慢慢升迁业务主管,他那时候起才对自己有了自信。过了半年多我怀孕了,辞掉了工作,在家。在家待产的时候我代理了一家网店,每月收入也是可以的。有了孩子,家里开支明显增加,他却感觉我每天在家带孩子很清闲动不动就给我们娘俩脸色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