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里是这样介结的:孟九,九爷。俊朗与神秘的九爷。背负一半西域一半汉人的血统,家族遗传一双脚的残疾。自幼年父母双亡起,肩上不得不扛起家族产业的重担,医术高超,见识广博。造成他自卑、谨慎和想爱又不敢爱的个性。对金玉既钟情又怯情。
混血儿长得都是相当帅的,孟九既是混血儿,再加上有产业懂医术博学多才,那么喜欢孟九的女人一定像草原上的母狼一样多的。正是想到这一点,作者不得不让孟九双脚残了,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只有完美的神,带点残缺的人才是真实的。
身体上残疾对孟九的心理也造成了一种伤害,导致孟九成为很悲情的一个人物。爱一个人又不敢表达出来,这是件极其痛苦的事情。因为自身有残疾,所以特别在意别人的目光,尤其是在意心中最爱的那个人的目光。那目光里有嫌恶与厌弃还好,自己躲远一点就是了,永远不出现在她的面前。最苦最折磨的是那目光里温柔和怜悯,想要一步步接近,又怕因为自己而而别人看轻了她;想要后退拉开两个人之间距离,又舍不得失去。爱情是一杯毒酒,明知会死还是要喝下去,这就是孟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