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枯坐在这里已经好几个时辰了,我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采薇采薇。
我是一个杀手,一个冷心冷血的杀手。当有人需要我的时候,便会在本城中的山神庙的某个秘密处,附上他们希望永远消失的人的名字,当然,还得有一笔足够我动心的银子。如果没有足够的银子,那些雇主们知道,还有另外的办法让我答应。
人们对于自己内心愿望如何达成的途径,往往有着奇异的力量,他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满足我,一个杀手的所有要求,来帮他们完成自己的心愿。
至于我,作为一个相当有信誉的杀手,只要接了这单生意,总会给雇主一个满意的答案的。
杀手是孤独的,因为我们一生都会背负很多人的秘密。
秘密背负太多的人,往往也会成为别人特别想杀死的人。
如果想要活的长久些,我们都会选择孤独,孤独的来,孤独的去,不留下线索,让自己成为影子一样的人。
你若选择了当一个杀手,那就注定终生选择了孤独。
我当杀手已经好些年了,在这个圈子里已经稍有名气了。所以,我已经对这个行当时不时会生出一些厌倦了。
对于这种厌倦,我知道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这种厌倦不再自由随我控制的时候,我索性会任由它自生自灭。
盈 盈
盈盈是我这笔生意的雇主,她雇我杀的人就是采薇采薇。
我不知道盈盈为什么要杀采薇采薇,不问理由,是我们杀手的规矩。我是一个好杀手,这规矩我当然知道。
我本来不想接这单生意的,当厌倦这种情绪时不时来骚扰我的时候,我应该把自己关在最安全的地方,好好享受一下我所钟爱的美食跟美人。
但很显然,我今天的雇主对我肯定是有所了解的,他派了盈盈来跟我谈这单生意。
盈盈并不漂亮,但她浑身却散发着一种特别魅惑人的力量。
我第一眼看到盈盈的时候,便被她蛊惑了。
我开始以为我是被盈盈丰盈的身材所蛊惑的,她的小蛮腰在我手中不盈一握的时候,似乎有着水的温柔,我愿意在她如水的柔情里沉沦。
女人的柔情,是我一直无法抵御的武器。
后来,我知道真正蛊惑我的,是盈盈的眼睛。
盈盈的眼睛象猫,迷蒙而又深邃。最为奇怪的是她的眼睛居然会象猫一样变化,早晨的时候,她的眼睛是浅兰的,显的柔和。当日头渐高,盈盈的眼睛便开始转为褐色,如果你沉浸于那种褐色时,你会感觉出一丝丝的慵懒,自你骨头深处,一点一点咬噬你,咬的不着痕迹,舒适又安然。日头落下以后,盈盈的眼睛便从褐色加深,直至黑色。黑色眼睛的盈盈,会是热烈而又奔放的。
我得承认,我这次的雇主是大方的,盈盈陪了整整十天。
我不得不杀采薇采薇。
英七柳
英七柳是采薇采薇的爹,是当地的大户人家,大到什么程度呢?据说他祖上三代都在朝为官,虽说官不是很大,但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当英七柳不愿意再混迹官场的时候,索性趁着一次患病的机会,告了老,返回家乡,过起了逍遥的员外生活。
作为有雄厚资金的员外,英七柳的府邸显得很有品位,不说那占了两条街的规模如何大,就说说他为她宝贝女儿采薇采薇建的百合园,那是集苏杭之特色,网园林之典范,园中处处是景,却不显凌乱,细节处精致小巧,整体上又彰显大气。
若你身处百合园中,便有置身仙境之感,唯愿自己本就是这景中的人。
英七柳平时喜欢舞文弄墨,时常与烟锁秦楼、风花雪月、万里云罗等几个诗文朋友一起喝酒呤诗,每每兴致来时,便喜欢把宝贝女儿采薇采薇叫来,参与其中。时间一长,本就冰雪聪明的采薇采薇才情大增,经常出口成章,比起她爹英七柳来,那是有过之无不及。
英七柳什么都好,就唯一的一个遗憾,膝下无子。当年还是英夫人求神拜佛,到得不惑之年,才得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所喜采薇采薇也出落的这么可人,英七柳心中也觉安慰。只愿到了采薇采薇成人的时候,招一个称心如意的女婿上门,再添丁进口,将来这所有的家产,也是后继有人了。
采薇采薇
我第一眼见到采薇采薇的时候,是在她家的百合园中。
百合园里开的最多的,当然是百合花,很多种颜色的百合花开得很灿烂。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百合花,如此灿烂地盛开在阳光下。
我看过的最多的百合,是白色的,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百合只有白色的。后来,一个叫秋色入眉的女子告诉我,百合有很多种颜色。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么多颜色的百合时,我脑海里浮现出来的第一张面孔,是那个叫做秋色入眉的女子。
但当我第一眼看到采薇采薇的时候,我的眼里只有这个叫做采薇采薇的女子了。
我见过很多的女人,也睡过很多的女人。这些女人中有盈盈这样的,也不乏秋色入眉这样的。当然,还有更多她们两种之外的。但她们,无疑都是有着过人的美貌,或者有着某种特别吸引人的特质。
我一直以为我阅尽了人间的美色,我对于女人的爱好,仅仅来源于男性荷尔蒙的某种需要罢了。
见到采薇采薇的第一眼,我听见一个久违的声音在我心灵深处咿呀一声,有一种酸酸涩涩的感觉,在我周身漫延。
她在舞剑,她很投入,各色的百合花在她周围无比招摇地开着,她曼妙的身姿和那些百合花相互映衬着,有着说不出来的一种和谐。
我远远地看着,阳光暖暖地照在我的身上,那种对自己的厌倦感油然而生,越来越明显,我忽然感觉自己很虚弱,身上那根脊梁有了被抽离的痛楚。我有了一种非常强烈的愿望,想将头靠在这个叫做采薇采薇的女子身上,我什么都不打算说,我只想在她温柔的怀里,安心地睡去。
我心里非常明白,有一种松懈,是杀手的天敌。
我一直是一个称职的杀手,我在这行已经有名气了,我手中的刀已经饮过上百条的人命。我的心应该跟我手中的刀一样,是冷的。
我一直以为我的心,跟我手中的刀一样,早就冰冷了。
十年前,我受雇于一个叫做昨夜长风的美人,在一个雪夜里连杀了一家六口人的性命。那个夜晚,我在满是血腥的空气中把内心里,那残存的一点热血一起释放了。从那次任务以后,我的心一直很凉,我再也没有在该出手的时候迟疑过。
我没有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在一个开满百合的漂亮园子里,在一个叫做采薇采薇的女人面前,我再次听到血液在我血管流动的声音,这种声音,在沉寂了十年之后,忽然醒了过来。
我从假山后出来,向采薇采薇走去,我听见自己的血液,在欢快地奔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