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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艾玛,小王看排版抓住了个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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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贴】清吟第63届风云生日场第四轮 月芽儿QS采桑子


又是一个冬天。在办公室里的那些漫长午后,我常常一个人拿着一杯咖啡,看加拿大小说家的小说。之所以看加拿大小说家的小说,是因为我觉得那也是一个寒冷的国度,有漫长的冬天,有满地白雪以及寒冷无处不在的侵袭。比俄罗斯文学,他没有那么沉重,比北欧文学,他有没有那么多无法不回避的历史,所以显得有些可以脱离出来。对于寒冷的季节,我显然更喜欢温暖,如果现在也是夏天,那么对我来说最好不过。可是真正的生活又是另外一种情况。我从小就习惯了从春天开始盼望夏天,从夏天开始盼望秋天,到了秋天似乎就注定要盼望冬天,如同在冬天想念遥远的夏季,我小时候几乎每年冬天都会拿出夏天的裙子,悄悄的在屋里试,为的是想念那些距离我还有很漫长距离的温暖的天气。但如果某一年,忽然没有了一个季节,没有了悄然来临的春天,或者烂漫萧瑟的秋天,甚至是寒冷透彻的冬天,都是无法忍受的。这似乎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种必然,我习惯了这样的气候,如同习惯了你在我身边陪伴,你不在的时候,我只好在梦里和你相会。所以,这些漫长的午后,我在办公室,拿着一本加拿大小说家的作品,感受着同样的寒冷,同样寒冷中室内的温暖。小时候学琴,老师曾经告诉过我一个道理,要想弹强音,一定要在之前有弱音,没有对比哪来的强弱。后来我慢慢懂得这个道理,如果没有外面那么寒冷的天气,我无法感受到室内的温暖。雪夜围炉读书是一种幸福,就在于此。
对于一个独自生活的人,小事故引发大悲伤。那天早晨,我看到厨房一地水的时候,我简直要掉眼泪了。当然我知道掉眼泪于事无补,我这把年纪,也懂得克制自己的情绪。我只好一盆一瓦地把柜子里的东西搬出来,擦地板,再找出哪里漏水,然后修理。以前的我,什么都不会,不会做法,不会修东西,不会独自生活。现在的我渐渐什么都会了。这其中的艰辛隐忍,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体会。等我忙完了,几乎已经中午。我本打算这一天就拿着一本小说,喝着热水,一直这样从早看到晚。看来是不行了。又差不多到了早晨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的时候了。俄罗斯的时间比我们北京时间晚三个小时,那么我上班的时候,大概俄罗斯才五点,我下班的时候,俄罗斯已经八点了。这么想,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我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我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早晨出门害怕,晚上回家太晚了也会害怕。可是那也要早晨按时起床。我最近精神不太好,以前熬夜可以到一两点,现在十一点以后无论如何撑不住。今天早晨就差点迟到,闹钟居然没听见。起来之后象个女战士一样雷厉风行地冲出去,一出门冷空气就钻进来,一直钻到身体里,冷得浑身发抖,也没有什么办法。北国就是这样的,冷到人骨头里,让人知道,冬天是实实在在的来了。以前,法国,路易十六的财政大人有一个女儿,她非常有才华,她写了一本书,研究环境和地理给人的影响。她说,生活在欧洲北方的民族是比较坚强的,而生活在南方的民族则比较浪漫。现在看这种观点并没什么太新潮之处,不过那个时候看还是相当有见地的。有时候想想,坚强并不是天性,而是不得不。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欲说还休,也有那么多的洞若观火,深藏不露。所以,年纪大了,就常常不太说话,把更多的东西放在心里,内心深处如大海,波涛汹涌,辽远深沉。而且面对许多事情,许多人,都懂得了用一种非常客观和宽容的姿态。比如以前采访,非要问出个是非对错来。现在慢慢懂得了,生活中有得是中间地带,没那么多对与错。甚至有些人,在某个领域可能是错误多一些,在另一些领域也许是对的,有些事情做得可能太刻薄,可能另一些时候就显得善良得多。未必能够体会,也不一定能理解,但是,至少要作到客观,至少要懂得宽容。也许这才是成熟的意义,也许这代表的是我老了。现在再看那些对抗性采访,战斗性很强的问题从记者的嘴里问出来,问得被采访对象会目瞪口呆,有时候他们无法回答,记者把这种无法回答的情况也记录下来,在电视新闻里播出的时候,一段时间的沉默相当能够说明问题。可是我,渐渐得更宽容,少这样问了。我更多地倾向知道为什么这样,而不是应该怎样。唐朝有一个诗,他年轻的时候负过一个女子,他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他未成名的时候娶了妻子,等他功业建立的时候,妻子已经去世,他在悼念妻子的时候,又写出了那些夫妻恩爱和怀念的故事,后来他在四川又遇到一个非常有才华的女子,和她未必能走到一起,却有着互相的倾慕,再之后,他遇到过更多的女子,对每一个,似乎他都很真心地对待过,但是都不能走到一起。他最初的那个故事,叫会真记,后来演变成了西厢记。他给妻子写的诗,最有名的莫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他在四川遇到的是当时著名的薛洪度,还有刘采春。俄罗斯有一个作家,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喜欢上一给到他的城市巡演的女演员,那个女演员其时已经有了丈夫和美满家庭。但是作家依旧爱她,女演员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一生再无他求,也没有结婚,连女演员的丈夫都快被感动,后来人们发现了他每天都给那位美丽的女演员写一封信。他写出了许多爱情小说,写得美好真挚,感动人心。这个俄罗斯作家叫屠格涅夫,他爱的人叫波丽娜。这两个人的爱情那么不同,我一度认为,只有后者是伟大的,而现在,我只能说,我只能理解后者,而我无法认可前者。可是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后者却是绝对的少数,而前者在谁的身边都有例子。于是我也渐渐明白,当爱的时候义无返顾,才能在不爱的时候决绝离开。可是,人的感情非理智,谁能作到那么拿得起放得下?因为我现在懂得了客观和宽容,才会这样理解。


32、仙草        素素QY         刀2        醉妆词

醉妆词 帖杀 凤九2001年的时候,那阵疯狂的迷恋看武侠小说和武侠电视连续剧.经常幻想有一天能捡到一本秘籍(葵花宝典之流不算),然后修成绝世神功,就能够去惩恶扬善,做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客.不过捡到秘籍大概是需要有很深的机缘的,虽然我一直幻想着捡到秘籍,可一直连街头的地痞流氓都打不过.2001年的时候,电视连续剧流行插播广告,时间虽然不长,干坐着等也很烦,掐了根烟,拿着遥控器从1频道开始挨个的搜,看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破3个人的严防死守,将球投进篮筐,哨子吹响,比赛结束,76人以1分的优势绝杀,满场欢腾.那一次,我记住了那个小小的NBA明星,他的名字,叫做阿伦艾弗森.答案,他给予了人们太多意想不到的答案. 艾弗森,NBA中的一个无冕之王,1996年以最矮小的状元秀加入了费城76,最佳新秀,最有价值的球员,2001年带领费城76人进入总决赛,对阵湖人.虽然他与NBA的总冠军指环擦肩而过,看他带着十多处伤坚强的完成比赛,我为之鼓掌,他是个值得敬重的人,为了理想和胜利,总是骄傲的站立着.他们不可能打倒我,除非杀了我,而任何不能杀了我的就只会令我更坚强.于是我成了他的铁杆粉丝,从费城76,到丹佛掘金,到底特律活塞,到孟菲斯灰熊,再回到76,虽然他年纪慢慢大了,当年的意气风发以渐渐的成为过去,我还是像当初那样的支持着他.他是我少年时代最大的偶像,我想长成一个他那样坚强的人,可以顶起一片天地. 与阿伦艾弗森一样被我强烈的喜欢着的,还有湖人那个小个子,科比布凯恩特.他不像是阿伦艾弗森一样充满悲情英雄色彩的感觉,我有时候觉得他还很孩子气,就像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和阿伦艾佛森是同一年被选进NBA黄蜂队的,而后洛杉矶湖人队因为有了科比布莱恩特,从来没有沦为二流球队过.阿伦艾佛森会说,他不知道一个控球后卫是怎样的,他只知道要全力争取胜利,就算必须做的自私.在我眼里,科比布莱恩特明显比阿伦艾佛森懂得配合,他不是一个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懂得怎样让自己的队伍获得更多的荣誉,因此,他的手上从来不缺乏NBA总冠军指环.他是一个好的领导者. 我不喜欢姚明,说得更透明一点,我不喜欢的还不是姚明本人,而是那些姚明的钢杆粉丝.这其中就包括中央5台那些狗血的篮球解说.我一直觉得篮球是一门技艺,如果在奥运会或者代表国家出战的比赛中谈爱国情操还可以接受,但是在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上大谈爱国主义是有那么一点儿扯淡.姚明是一个不错的篮球运动员,高是他天生的优势,但是中央5台以及那些明粉的吹捧明显超出了姚明个人本身的能力.我个人一直喜欢看篮球的巧妙控制,偏爱后卫,空中巨人姚明和篮板吸尘器坎比,对我的吸引本来有限,又经常被明粉们冠上些冷血不爱国之类的高帽子,也就慢慢的由有点敬佩变成冷漠,冷漠再变成讨厌了.中央5台一般是只要有底特律火箭的比赛,就不大误场的,很多想看的比赛却看不到,于是就更讨厌火箭讨厌姚明了.因为姚明的关系,后来易建联加入NBA,我就当做陌生人,完全没有半点去了解的兴趣了.于是又被一堆球迷冠上些不好听的名号,不过听得久了,我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 此帖被海盈QS在2013-11-13 10:2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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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11-13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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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11-13
不错不错,乖孩纸,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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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11-13
谢谢粑粑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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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3-11-13
开头是很相似,下面那一贴对nba那是相当的迷恋呀,我每天看nba都没对艾佛森了解那么透,这绝对是哥铁杆nba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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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11-13
小王是没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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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11-13
奏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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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11-13
这个可以请将也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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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3-11-13
谁是仙草?我忘记苏哲扒的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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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3-11-13
就是楼上的离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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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3-11-13
离若做杀这个可能我觉得不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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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3-11-13
那张NBA的贴子那场我好象和她同在一个小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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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3-11-13
不是仙草就是知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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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3-11-13
生长在烟雨江南,看惯了山水相绕与桃红柳绿,从来也不觉得“小桥流水人家”是什么稀罕的景致,对那些所谓的“江南情结”更是百思不得其解。我们这里的孩子从呱呱坠地的时候开始,耳边就没断过水乡船歌,那是从襁褓间摇篮里就开始听着长辈轻唱的几近于代代相传的民谣;等到了每天都成群结队欢唱《找朋友》的读书年龄,左邻右舍的小伙伴们常常三三两两地背着竹篓,扮起小红帽的模样在山间的竹林石桥和朝霞夕阳里穿梭;最喜夏日的长长暑假,和一群大孩子摇浆戏水,在高高矮矮的芦苇荡里捉迷藏……这种年年岁岁都不变的生活我们是那么的习以为常。那时在我们的眼里,世界就全部都是这样的山山水水,有时候让人感到舒适,有时候让人感到厌烦;而不论发生什么,望不到边际的绿色从来也不会给人一丝一毫的惊讶,蓝天白云山水相依的画面永远都是千篇一律。
语文课本里学到钱塘江大潮,年少天真的男生站出来说:“老师,去年八月十五那儿还卷走好几个人呢,书里怎么没写呀?”我们听了都哈哈大笑,马上又有同学站出来说:“老师,因为这是在描写风景的,这是很久以前的人写的,他没遇到这件事。”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教室里瞬时沸腾起来。课本里没有比我们见到的画面真,这个问题比语文书有趣多了,而今我已经忘记了老师后来怎么做的解释,也忘记了书里都写的什么,但是这堂别开生面的一课我深深记住了,还记住了我亲临现场的那场洪水吃人的观潮。
凡是遥远的地方/对我们都有一种诱惑/不是诱惑于美丽/就是诱惑于传说
江南的婉转灵透在历史书和文学作品里屡见不鲜,四面八方的朋友为了心中的人文圣地,不辞千万里奔波也要在有生之年来下一次江南;而我这个地道的江南人,在梦里终日向往的是“翩翩游侠儿”“连翩西北齿”的关外洞天。在北国方方正正的街道上,我能感受到那种我生活的地方从来没有过的厚重,喜欢铺天的落叶,喜欢硬朗的风,喜欢飞扬的雪,喜欢玉树琼枝的世界。
有一天我在城市地图前神神秘秘地跟一个天津的朋友说:“告诉你个秘密,这里以街命名的都是南北走向的,以路命名的都是东西走向的,你看……”朋友看看我,又看看地图:“你不会才知道吧?”我惊讶:“你也发现了?”朋友大笑:“拜托,我们的所有城市都是这样的,你自己看这个……”而他从前在我的城市里朝拜时迷失了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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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3-11-13
知风草
常有人说,有第一次才有第二次;只是有时候,第一次的确就是最后一次。
两周前去世博园采风,烈日当头,几个人背着设备和道具在三十几度的高温下取景拍摄。那种高温户外作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浑身紫外线过敏。尽管都尽量躲开阳光直射,还是避不开周身电磁波烘烤和汗如雨下的煎熬。走了多少路谁也不知道,后来看服务地图发现当天园子里卖冷饮的服务站几乎被我们消费个遍。等任务完成,体力严重透支,打开导游图全傻眼了,我们一路曲曲折折寻寻觅觅,竟然盘旋到角落去了,离停车场的正门有十万八千里之遥,怎么办……正一筹莫展时,有观光马车驶过来,团队默契就在这一瞬间就得到全面体现,大家二话不说提着东西全上车了。
这种观光车是最常见的,一匹马拉一辆车可以坐四名游客。我刚好坐在正位座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行进方向的路,连同车夫和马都一并收在眼底。可是车刚一走起来,我就如坐针毡了。不是车上不舒服,而是当眼睁睁看着在鞭笞中艰难前行的马时,心里有一种无以名状的罪恶感,觉得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压迫者,用身为人类的物种优势践踏着高傲的骏马的尊严。
一分钟都坐不住了,当即就想下车。
同事看穿我的心事,想试着和我聊马的话题。这个时刻我确实也不好自己下车让大家为难,就只好硬着头皮敷衍。
马拉车素来是无可厚非的事,几千年前就有天子驾六王侯驾四之类的事实了,马车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交通工具,我并没有想要去否定这个古老代步工具的出发点和意义。只是在现代文明发展到可以飞天潜海的时代里,马车已经不再无可取代,不再是尊贵的象征而是成了装点,不能放这些马自由,不还给他们应有的骄傲也就罢了,怎么还要用这种卑微的驯服方式来榨它的脚力?我知道我这种疑问听起来可能略显无厘头,但是当一个身心正常的人,看到在骄阳似火的下午一点钟,有人踩在车辕用皮鞭抽着一匹无辜的马,这匹马还拉着高出它身体一倍的车艰难行走在人群簇拥的上坡路上,车上坐着四个人……看到这样的情景会是什么反应?
想想“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的豪情,想想“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坚韧,一匹骏马,在自由驰骋的时候是最矫健的最动人心弦的,那才是蓝天大地之间最美的风景。不论谁,你可以驯服它可以驱使它,但是你必懂它尊重它,否则你不配驶马。
坐在车上,车夫挥舞皮鞭狂吼着,一鞭又一鞭,都仿佛抽在了我的心上。怜惜马,又觉得自己正在狠狠地踏破自己的尊重底线,绞痛极了。
终于到站,我纵身下车,举起肩上的相机拍下这个心疼的马拉车画面。
看着马疲倦的背影,我在心里深深说,谢谢你,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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