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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大缺若成的帖子引用过多的判决

楼层直达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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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3-05-14
引用
引用第12楼和宁强QY于2013-05-14 10:17发表的  :
这判决够狠的,若是这人死了,还得补交帖子,不然被帖的人活了

要是手机党就更麻黄了
级别: 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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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3-05-14
引用
引用第14楼谢天QY于2013-05-14 10:20发表的  :

玩得多场次多,写的也多,说不定能对出来呢

不会啊,我写的开始不是对给别人了吗,哈哈,人家还说我是故意模仿的。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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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3-05-14
引用
引用第16楼阿室于QY于2013-05-14 10:21发表的  :

不会啊,我写的开始不是对给别人了吗,哈哈,人家还说我是故意模仿的。

姑娘有才,哪个帖子咧?
级别: 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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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3-05-14
引用
引用第17楼谢天QY于2013-05-14 10:22发表的  :

姑娘有才,哪个帖子咧?

55555,我就出了一张帖子,你去看第二轮的杀帖嘛,木机会出第二张。
级别: 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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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3-05-14
我曾经一场码了13张帖子,从此半年不拿刀了,被吓坏了。
级别: 青蜂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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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3-05-14
说实在的这个判罚有点教条,鉴于时间问题,最多只应该截止到今晚9点,因为9点要宣布身份的
级别: 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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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3-05-14
引用
引用第20楼阿虎QY于2013-05-14 10:32发表的  :
说实在的这个判罚有点教条,鉴于时间问题,最多只应该截止到今晚9点,因为9点要宣布身份的

人家可以复活好不好?你还不满意哇?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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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3-05-14
引用
引用第19楼图巴QY于2013-05-14 10:31发表的  :
我曾经一场码了13张帖子,从此半年不拿刀了,被吓坏了。

哈哈,你太豪华了,佩服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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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3-05-14
回 20楼(阿虎QY) 的帖子
要不要我再砍你一次才舒心呀
级别: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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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1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3-05-14
引用
引用第20楼阿虎QY于2013-05-14 10:32发表的  :
说实在的这个判罚有点教条,鉴于时间问题,最多只应该截止到今晚9点,因为9点要宣布身份的

如果我只给十一小时,规则明明是十二小时,杀会同意吗?如果真要宣布那人身份,也会有特殊考虑,不一定非要九点,不是吗。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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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3-05-14
如此说,杀有实际难处,理解。
级别: 业余侠客
发帖
169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3-05-14
这个判罚够重,应该是忙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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