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阿飞给我来信了。那封信就如此安静的躺在茶几上,微风从朝南的窗子里吹了进来,
然后几页信纸就有了随风起舞的节奏。而我的视线,穿过城市
高高矮矮的楼层,就像当年我们在年轻时候假设的那些场景。认识阿飞的时候,我才十九岁。我记得那一年,城市的某个角落,两个少年,一个微醉,一个失落,
然后拥着肩膀继续找了一个小酒馆大醉了一场,黎明来临,两个少年成了朋友。
首先我是宅男。我从不会在半夜里找地方喝酒,更不必说和陌生人了。不回家的事情我做不到。开始的“居然”圈出来,是因为我没有这种习惯用法,这种用法在我看来,太散了,念出口容易憋着。“茶几”一词,很少用,我即使写到这里,也喜用“案几”,无他,固执而已。“高高矮矮”一词不够细腻,换我,我直接用“错落”。我后来才知道,留着短发的阿飞,
帅帅的阿飞,嘴角总是上扬的阿飞,其实是
女孩子。
这得多笨?男女都分不清楚?按照我所谓的细腻,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吧?下意识的看看喉结不困难。“帅帅”一词真别扭啊,帅气不好吗?小说中的阿飞是侠客,但在现实中,我会不由自主的排斥阿飞这样的名字,这代表了小混混。“女孩子”一词,我用“女子”。一样固执的用,就和蜗牛不变的“女生”一样。那一场大醉之后,其实我是淡忘了阿飞的印象的。但就在我即将忘记
了(累赘,删除更好)的时候,不经意的又和阿飞遇见。那天,作为公司派出的去人才市场招工的主管的我,正百无聊赖的端坐在椅子上看来来往往的人群,视线之内出现了身影,我
霎那(若我写,刹那)之间竟有些恍惚,因为下午的阳光很不温柔的恰巧刺疼了我的眼睛,而那个身影,恰好挡住了那不善意的阳光。我抬起头,
习惯着微眯眼睛。
我近视,戴眼镜。然后进入视线的是纤巧的身影。
这一段,我一直相信文字来源于生活,我从没有去过人才市场,而且结合前面来看,作者写到了十九岁。我不知道作者是谁,但真的感觉不可思议呢,十九岁,主管?主管这个职务应该是国企吧,我在一家很小的私人企业,而且十九岁的时候,我还在上高中。我愣住了,对面的人儿也愣住了。
我至少会在这里分段,你第一段已经那样分了,第二段为何挤在一起?莫名其妙的就破坏了段落的层次感。然后我第二次和阿飞遇见,不过直到今天,我依然不确定阿飞的这个称呼是否确切是她的名字。阿飞,阿飞。一头短发的阿飞,我看着她身份证上显示的性别,有一点点的惊讶。抬起头看她,她有些窘迫,但
依然直视着我的眼睛,
丝毫没有闪躲的味道。
看到这里,如果还能扣给我,我估计得哭了。我现实中散光很严重,所以不可能做到直视某个人的眼睛,那会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们都笑了。然后我伸出手,郑重的说出我的名字,并握住了阿飞的手。阿飞的手,
修长白皙,有一点点的凉。
修长白皙?握住?别闹了好不好?我连和异性跳舞都没经历过,主动去握女子的手?以后的日子,阿飞成为了我的同事。我依然习惯于把这短发的女子当成好兄弟,但类似那一夜两个人相拥着去大醉一场的时光再也不复返了。
看来你还有点再来一次的意思?伙计,你是不是想入非非了?然而我也知道了这段假小子一般的
女孩子(又见女孩子)的一些事情,她父母双亡,她从小就像刺猬一般的保护着自己。她总是走得很快,基本没有时间去把梳理的像一个
女孩子。她当然就是
女孩子,却像
男孩子一般的活着。其实有些时候我也认真看过她的侧脸,我得承认她其实是特漂亮的。或许,我就在
那个时候开始有些喜欢她?我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觉得不可思议。
最后一段很纯的感情,不做评价了,祝福。
我终于还是离开了那座城市。离开的时候阿飞是唯一一个来送我的。我记得我流泪了,我知道我自己再也回不去那些从前。她来送我,我依旧没有勇气去询问,询问阿飞这两个究竟如何拼写。就这样告别,就这样擦肩而过。然后许多年之后。然后阿飞来信了。今天的我们其实都淡忘了许多的东西,珍惜的也好,难舍的也好,淡忘了就是淡忘了。比如写信这事情,讯息高度发达的今天,谁还能认真的去用亲手描述的思念寄给远方?匆匆,只是匆匆,只有细腻的人和细腻的心,才会在夕阳照进的窗台,凭借一杯茶去追思往事。往事却不可追。阿飞的信,就这般安静的躺在茶几上,信的末尾,是我一直不曾知道的她的名字的写法。我就这般站在窗前,任凭风吹过脸颊
……
我信奉幸福的人的不远行,所以我除了上学,就没有离开过家。文字对于我来说,代表了虔诚,所以我记下的文字几乎都是真实经历过的,尤其是散文。最后一段我不知道如何评价,因为我也能写成这样。记得某个朋友说过认真的文字就是好文字,我觉得我所以无法评价,因为能感同身受吧。为作者点赞。
[ 此帖被夜歌YW在2014-05-11 02:2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