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无论外传的人应该对剧里那个郭芙蓉有这很深的印象吧!剧情里的郭芙蓉野蛮、活泼是个很活跃的人物,芙蓉的扮演者是姚晨,说起小姚来,小姚其实是个挺安静、挺善良,又感情丰富的女孩子,尽管她塑造的形象一个比一个的野蛮,一个赛一个的自私。这里我们就不讨论小姚同志作为演员,其可塑性的大小了,单讲讲她的多情吧:我在小姚的博客里看到有篇文章让我感触很多,是她写给她的狗狗“喜庆”的。一些看似琐碎却蕴涵幽默的生活画面让人忍俊不禁,但最让我久久难以忘怀的是她描述的一个细节。由于工作原因,她和老公不得不将喜庆送给一个好友抚养。但那种刻骨的思念却剪不断,理还乱。开始她总是梦见朋友虐待自己的狗狗,有几次都忍不住要“痛扁”朋友,还好被老公说服。但后来却留下了一个“病根”,每当她看到别人的狗狗,都会轻声唤它:“喜庆”。爱屋及乌,这种细腻的感情,也许只有养过狗狗,并且和狗狗很深感情的人才能体会。我就曾经经历过这样的情感,那也是一个让我无法忘记的小可爱,到现在我的记忆里它还一直存在。
作为一个版城市户口的人,我从小在北方的城市里张大,这里家家户户都喜欢养狗,我很早就习惯了和邻家的可爱狗狗们一起玩耍。我一直盼望着能养条自己的狗狗,这个愿望终于在高三那年实现了。那天中午放学回家,一进门就看到父母的房间里有坨毛茸茸的白色肉球趴在地上。仔细观察过后,我兴奋的都要跳起来了。是狗狗,是只好小好小的白色京八。妈妈告诉我那是她同事家狗狗下的小崽崽,刚出生三天。听说我喜欢,就特意送给我的。我小心翼翼地抱起这个小家伙,搜肠刮肚地想,该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老妈总说我笨,那现在就给这个“弟弟”起名叫“笨笨”吧,以示抗议。哈哈,就这样笨笨来了。带着一个诙谐可爱的名字,一身白色绒毛的小东西来到了我家,正式的成为了我们家的一份子。
难得能得到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我对于笨笨的感情就像实现了一个很难的愿望一样,于是,我经常抽时间陪在笨笨的身边。笨笨在我们的悉心照顾下,很快出落成了一个小帅哥,大大、圆圆、黑黑的眼睛非常有神了,而且体型匀称。再加上一个绝活,更是让它全楼闻名--俺家笨笨会走正步。呵呵,不要惊讶,你没看错,就是解放军走的标准正步。不知是什么原因,它走路时总是喜欢把前腿抬的很高,而且一个一个慢慢抬起,很有节奏感。于是楼里的叔叔阿姨就戏称它为“会踢正步的狗狗”。笨笨还有一个天赋,就是能准确分辨男生、女生。凡是家里来个叔叔、哥哥啊,它总是头都不抬一下的。可要是来个阿姨或姐姐,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姐姐,它会撒丫子冲过去,屁颠屁颠地跟在人家左右。可能是它步子太小了或是节奏太快了,经常一个不小心被姐姐们踩到,嗷嗷的喊痛。每当看到这样的场景,我都会头挂三条汗,暗想:糟糕,名字真的起坏了,真是笨到家了。可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每遇此景,姐姐们都会怜惜地把它抱入怀里,仔细地检查它是否被踩坏,甚至还要吻下它小小的额头,给个亲密接触。晕,我狂晕,原来它一点都不笨啊!这样的方法屡试不爽,我突然在想叫笨笨的是不是其实都很聪明呢?
给笨笨洗澡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笨笨特别喜欢到处跑,每隔几天白色的绒毛就会变成了灰色,如果你不洗的话,有可能变成黑色了,笨笨本身也喜欢洗澡,却极讨厌吹风,每次都要我和老妈合作才能顺利把它的毛发吹干;笨笨每天最高兴的一件事情是听到我和老妈搬动自行车的声音。每次它都能准确地分辨出是谁回家了,然后摇着尾巴,蹲坐在门口,等着我和老妈跟它玩上一会。但老爸搬车的时候,它就爱搭不理的。它心里明镜儿似的,知道老爸不是很喜欢它,就不去讨那一鼻子灰。但它却很明白一个道理,家里老爸是伙头军,开饭的点儿,谁都可以不顾,但一定要摇着尾巴跟紧老爸;笨笨一到家就拥有一个软软的海面垫子当床,它很喜欢,也很习惯这张床。如果换个地方它都会不开心。每次不开心的时候它就会闷不作声,表示抗议。无论你怎么逗他玩,它都理都不理,让人忍俊不禁。
在城市里,很多地方是不让养狗的,大多数人家都是偷偷的养,有段时间街上抓狗很凶。抓狗的人会挨家挨户的敲门,听到房间里有狗叫声,就要求开门,那气势就和现在的城管一样,很多人家被吓的只好开门,任由他们处置狗狗。一天,老妈带笨笨外出,不一会匆忙跑回家,一进门二话没说就将笨笨放到阳台上。转回身告诉我们,抓狗的来了。当时我好紧张,生怕门被敲响时,笨笨一时紧张会叫出声来。脚步声近了,近而是砰砰的敲门声,再然后是慌乱的脚步声,拌杂着狗吠与哭喊声--又有狗狗遭殃了。与其相对应的却是我家的安静和危险过后的一声长叹。警报解除了,我和老爸老妈又做起我们手中的事情。突然我猛地冲到阳台上,糟糕,忘记通知笨笨了。当我打开阳台门的那一瞬间,我几乎被眼前所看到一幕笑倒。阳台上摆放的几张用来处理笨笨方便的报纸被撕咬地粉碎。它蹲坐在爸爸想用来打些小家具的三合板上。小嘴撅的老高,脸嘟嘟的,用那双黑黑的大眼睛看着我,似乎在说,怎么回事,把我扔在这个脏脏的环境里,我的小床呢。哈哈,原来它在生闷气,怪不得没叫出声来。那一刻,它的表情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以至于很多年后,当我想起它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它生气的样子。也是从这一刻开始,我觉得它已不再是一条小狗狗了,我已把它看做是一个家庭成员,而它,我觉得它也在努力地想融入我们的家庭。每天在一起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一起跑步,门口有一条马路,早上的时候很少有车经过,只要看到我换衣服,它就知道我要去跑步,早早的站在门口等我,我们偶尔赛跑,偶尔它跑在前面,等我走到的时候在一个撒丫子的冲上去,不时回头看我一眼。
养狗真的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特别是当你真的把他当做自己的家庭成员的时候,他在你的心里有很深的感情,那是不可磨灭的。我对于笨笨的感情已经超脱了主人与宠物的关系,而是一家人。笨笨的起居生活都是我照顾的。那时候我没什么养狗的经验,不知道,原来狗狗不是天生就会上洗手间的,想让它们到外面方便是要打、要骂出来的。结果我放任笨笨一切活动都在家里完成,确切的说是在老爸老妈的卧室里。可想而知,时间久了,老爸一定会有意见。笨笨长到两、三个月的时候,又开始脱毛。每天家里到处都能看到白色的毛毛漫天飞舞。终于有天,爸爸忍不住了,和我讲,可能我要把笨笨送走,你也快要高考了,要安心学习。我呆住了,这是个很充分的理由,不好反驳。我也知道爸爸不是很喜欢笨笨,所以我努力的劝说着,希望老爸能给笨笨一个机会,证明它是个乖孩子。爸爸不置可否。终于,那一天,我回到家,笨笨不见了。我明白,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痛哭了一场。过了许久,爸爸进来,淡淡地告诉我,笨笨被接走的时候很安静,只是大大地睁着眼睛,似乎想哀求我留下它,那个表情很可怜。那一刻,我也有点后悔。要不这样吧,你先安心高考,回头我们再把它接回来。就这样,笨笨走了,我以为只是暂时的,但…… 两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我看到病逝的奶奶坐在一把古色古香的木椅上,怀里抱着一团白色的会动的东西。我好奇地走过去,结果我在惊叫中醒来。是笨笨,奶奶抱的是笨笨。不详的预感蔓延开来。我和妈妈讲了这个梦,她楞了下,缓缓地说,本来想再晚些告诉你的,笨笨,走了。听说它在新主人家不吃东西。后来换肠子,又病的很重……我的眼泪止不住的留了下来,.笨笨真的是去陪奶奶了,我但是真的很后悔没能留下它,也没能留下一张它的照片,以至于到现在想起来跟朋友讲起它的时候,后悔不已。虽然它的样子深深的刻在我的脑海里,可惜却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就像它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经过了这场离别,我对宠物的感情越来越深,笨笨走后,我虽然再也没养过狗。但我依然爱狗,每每看到狗狗,我都会情不自禁多看两眼,还会冲过去爱抚它们。看着它们快乐地奔跑,戏耍,我总会看到笨笨小小的身影。我知道这份思念会跟随我一辈子,如影随行,会是我永远抹不掉的记忆。我的养狗路程上一个纪念史,偶尔想起来很欣慰。
也许这就是人, 随着年纪的增长,欲望越来越多,梦想却越来越模糊,唯一不变的,是对美好事物的憧憬。我相信天下所有喜欢狗或爱养狗的人,一般都会有颗很容易泛滥的爱心。也会象自己家的一样疼爱有加。现在公司里有个同事养了条大金毛,叫韦小宝。这是个有着大智慧的大块头。看着笨,其实聪明的一塌糊涂。我家和同事家携小宝一起郊游。在松软的草坪上,我们轮流带它跑步,想让它多活动下。我在前面跑,它就拼命地追。轮到另一个同事了,那个同事个字很高。它先摆出架势,等他象离弦的箭一样飞出去的时候,它优哉游哉地趴在地上,吐着长长的舌头,看着那个远去的傻傻的背影,心想,小子,你当我傻啊,腿那么长,谁要和你跑啊。欺负人。老公尴尬地转回身哄小宝跑起来,结果这家伙还一脸坏笑的回头看我们,我和它父母当场笑倒。其实狗是很聪明的,你真心对它,它也会真心回报你。虽然没有言语,却有无比坚定的忠诚。甚至比真正的亲人还要用心,这就像人一样,付出真心才能得到真正的回报,人是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