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青
卫青,虽出身低贱却建立了不朽功勋,官至长平侯、司马大将军。卫青应该是最早的英雄不问出处的杰出代表。卫青深得汉武帝刘彻的赏识,虽然与姐姐卫子夫多少有些关联,也并不全如此。卫青有理想有抱负有雄才伟略,他对匈奴作战十年,七战七胜,打破了匈奴不可战胜的神话,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军事奇才。他治军严格,身先士卒,与士兵亲如兄弟。
卫青为人洒脱豪放,视金钱如粪土,常一掷千金。他对刘彻极为忠心,既恭敬且爱戴。一生都在报答刘彻对他的知遇之恩。在官拜大司马将军之后,仍然洁身自好,不骄横跋扈,非常难得。他对汉家的忠耿之心还在于他后期对自己外甥霍去病的一意栽培,希望自己老去之后,大汉仍有人能与北方匈奴相抗衡,保卫汉室江山。
这一场,我就是大司马将军卫青。新一代战神。
第一个报道。报道中规中矩,心态平和,似有隐忍。暂圈白。可是朕有一点疑问,最先报道了,怎么有些闷啊? 刘彻
朕搜了半天的《大漠云歌》硬是没搜到这个电视剧,后来看了一眼背景介绍,原来是《大漠谣》和《云中歌》两篇小说的合集。而且这个电视剧还没杀青,不知道刘彻是谁演的,索性就找那个大汉天子刘彻,黄晓明扮演的那个剧照做布料。这一场朕不是主角,可朕是天子,对我的大汉臣民一定要好好爱护。裁缝小鱼和梅花,你俩一定要把朕的衣服缝制的帅到不行才可。很长时间没有好好玩儿一次剧情了。看介绍,这次朕有很多剧情可以走,朕的大将军卫青,霍去病,听令,这一场你俩一定要认真给朕抓杀抓刺,否则朕定不饶你们。两个跟朕相关的女人,一个皇后卫子夫,一个红颜知己挚爱的情人李妍,朕会好好疼爱你们的。希望你俩和睦相处,别让朕为了后宫的事情操心劳神。最后祝小鱼寿星生日快乐,青春永驻。
朕若黑了,还有白的吗?白。 孟西默
背景里是这样介结的:孟九,九爷。俊朗与神秘的九爷。背负一半西域一半汉人的血统,家族遗传一双脚的残疾。自幼年父母双亡起,肩上不得不扛起家族产业的重担,医术高超,见识广博。造成他自卑、谨慎和想爱又不敢爱的个性。对金玉既钟情又怯情。
混血儿长得都是相当帅的,孟九既是混血儿,再加上有产业懂医术博学多才,那么喜欢孟九的女人一定像草原上的母狼一样多的。正是想到这一点,作者不得不让孟九双脚残了,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只有完美的神,带点残缺的人才是真实的。
身体上残疾对孟九的心理也造成了一种伤害,导致孟九成为很悲情的一个人物。爱一个人又不敢表达出来,这是件极其痛苦的事情。因为自身有残疾,所以特别在意别人的目光,尤其是在意心中最爱的那个人的目光。那目光里有嫌恶与厌弃还好,自己躲远一点就是了,永远不出现在她的面前。最苦最折磨的是那目光里温柔和怜悯,想要一步步接近,又怕因为自己
而而别人看轻了她;想要后退拉开两个人之间距离,又舍不得失去。爱情是一杯毒酒,明知会死还是要喝下去,这就是孟九。
朕喜欢这个马甲,可以自称九爷,人都是喜欢完美的,在这文字里读出来的感觉是对残疾的不甘心,小圈一下。 金玉
大漠谣,如果不是这次风云,我还真是不知道这部小说呢。
金玉,一个自小在狼群长大的孩子,在偶然的救得阿爹后,脱离狼群。之后辗转来到长安遇到生命中重要的两个人:孟西漠,那个但凡他在的地方,就会自成一道风景,使人难忘。而霍去病,这个勇猛、不羁,壮志凌云的大司马骠骑大将军最终成为金玉相伴一生的人。不知道历史上是不是真的有金玉这个人,但我宁愿相信书中的一切,和霍去病一同归隐山林。那种不问尘事的逍遥日子,怕是每个人心中的乐土吧。只是,孟西漠最后怎样了呢?
虽然玩风云的时间不长,属于半新不旧的阶段,因为喜欢武侠剧,在偶然闯进清吟的时候,看到了大漠谣,又在不知道剧情内容的时候,随即踩楼跟帖,还有是因为清吟里的高手好多哦,俺想来偷师学艺呢。还请大家不吝相教哦。
最初上版的美女,看似和霍去病不同组。两个人版面互动不少,金玉很善于风月。停电后,手机上来发帖说明,朕觉得有些刻意,关注。 霍去病
霍去病:“大王匈奴王又打过来撒,这下子又要整出个幺蛾子出来咯”!
刘彻:“搞个锤子嘛,格老子的,豁别个撒”!!
霍去病:“真个,那个儿豁”。
刘彻:“不会是小妖怪撒,快去叫孙悟空来帮忙撒,打他个龟儿子的”。
霍去病:“我才不去来,你叫卫青去喊嘛,这个家伙抢地盘的事很是要得的嘛”。
刘彻:“好嘛,你给我打个电话去。”
霍去病:“好,这就去打。”
霍去病:“大王,电话打不通哦,这道上混的,就是不靠谱哦”。
刘彻:“你岗啥,岗啥西啦,卫青这个人哦还是晓得的地,他肯定是头天晚上头啦,出去耍子去的来,哦看还是你去同匈奴王打一架没算来”。
霍去病:“哦去有啥子好处啦”?
刘彻:“啥西啊,你要好处是不是,好的,只要你把匈奴王打回去,老子请你去国际大饭店吃饭唱歌去”。
霍去病:“说话算话哦,象上次一样的话不能骗我的哦,不要又是一瓶二锅头一碟花生米就说是请客吃饭了。”
刘场:“这次绝对不骗你,茅台五梁液,海参鱼翅随你吃”。
霍去病:“好勒,哥儿几个,走起”。
报道,对话形式,真觉得有点刻意隐藏文风的嫌疑,但是 弄个犀利哥的布料就上来得瑟了,后来在金玉的引导下换了件自己的衣服。朕觉得可以圈白,看后续表现。 刘弗陵
他的一生,注定喜怒哀乐不为人知。
八岁时登基,从母亲身体里喷射出的鲜血的腥味尚未散尽,父亲就阖上了眼睛。顾命大臣也好,皇亲贵戚也罢,不过是掩藏在冠冕堂皇帽子后的虎视眈眈。一个少年,在举世瞩目中,无惊无险地生存下来,内心不够坚韧不够隐忍,不可能安然度过懵懂岁月。他不可以犯错不可以示弱,他必须如履薄冰必须在不动声色中学会保护自己并日夜修炼必杀技,方可期待他日能高枕无忧。
踌躇满志时,他该是也作过设想,如果羽翼丰满,自己将如何绘制如画江山,如何逐渐让双手掌控未来,如何做一代圣君,万古流芳。
可惜上苍打开一扇门的时候,也意味着它剥夺了另外的开门机会。拥有越多的人,可控制的越少。爱情如逝水,在辗转徘徊中颠沛流离。生命如沙漏,在不知不觉中遗失殆尽。
其实,他的愿望很渺小很卑微:“最快乐的事情是娶了一个好妻子,最想做的事情是陪她一日日变老”。
拼音打字,遣词用字准确工整,喜欢用成语,有个长句的使用读起来不是很舒服。 [ 此帖被刘彻QY在2013-08-18 15:0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