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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群公告】哨群关于刺贴投诉的处理决定

楼层直达
级别: 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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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5
— 本帖被 无心插柳 执行取消置顶操作(2011-07-03) —
一, 处理决定:判刺贴出贴人出局,取消此轮及之后轮次投票权及出帖权;接贴人本轮维持半票,取消以后轮次投票权。二人身份与第二轮结果同出
二, 处理理由
1,经刺解释此文章属自己码字,文中使用了两个大家都熟悉的故事。这样的文字如果发表在别处,应无大过。但鉴于在风云游戏中,杀刺贴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使用这样的文字做为刺贴属打擦边球行为。
2,刺在版面自爆身份属违规行为。


                                                                     2011,07,02

级别: 火箭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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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7-03
一声叹息,杀刺好自为之吧。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级别: 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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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7-03
风云精神很重要
级别: 火箭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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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7-03
不过,按照惯例,一般是如果帖子违规,应该即刻公布出帖者身份,然后在投票机里取消名字,接帖者身份可以在结果帖里一起出。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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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级别: 火箭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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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7-03
判刺贴出贴人出局,取消此轮及之后轮次投票权及出帖权-------这里不公布的话,一取消也就知道了,所以不如直接公布。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级别: 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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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7-03
同意立即执行。
这里提两问题,谨表达个人观点,为执哨商榷。
1,接贴人本轮维持半票,取消以后轮次投票权。二人身份与第二轮结果同出
如果贴子判无效,接贴人一般要恢复全票。
2,刺在版面自爆身份属违规行为。这条不算,玩家跳身份属正常游戏,跳剑跳蛋跳虾没事,跳杀刺就要判出去吗,当然不是了。

级别: 火箭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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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7-03
梦姑的名字已经取消,哨子应该另发公告告知票楼取消了梦姑,大家可以改票他人,如果不改票的按照一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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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级别: 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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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07-03
引用
引用第5楼游坦之SY于2011-07-03 10:03发表的 :
同意立即执行。
这里提两问题,谨表达个人观点,为执哨商榷。
1,接贴人本轮维持半票,取消以后轮次投票权。二人身份与第二轮结果同出
如果贴子判无效,接贴人一般要恢复全票。
2,刺在版面自爆身份属违规行为。这条不算,玩家跳身份属正常游戏,跳剑跳蛋跳虾没事,跳杀刺就要判出去吗,当然不是了。
.......


红棉理解一般的跳杀跳刺行为,当忽略之。可是梦姑跳的是出贴刺客,而且还把出的帖子创作经过附上了,明显可信度极高,玩家不信都不可能了。所以,应该算作自爆身份。

支持哨群的处理意见。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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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1-07-03
哨子V5
说句公道话,梦姑还是比较性情的玩家。
级别: 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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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1-07-03
那张涉嫌抄袭的刺贴是梦姑的?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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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1-07-03
回 9楼(王语嫣SY) 的帖子
是的,不过不是抄袭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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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1-07-03
回 8楼(刀白凤SY) 的帖子
级别: 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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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1-07-03
本美人弱弱问一句,为嘛判萧峰被砍半票出局?梦姑被判出局了,被砍人应恢复全票才对。

選擇自己的方式,默默地愛你。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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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1-07-03
帖子不是抄袭滴哇
级别: 火箭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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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1-07-03
引用
引用第13楼梦姑SY于2011-07-03 11:44发表的  :
帖子不是抄袭滴哇

梦姑,大家都信你,不要难过,希望没有影响你的心情,游戏,还是要开心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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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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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1-07-03
回 14楼(段延庆SY) 的帖子
没有,不为结果,只为正名。
级别: 火箭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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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1-07-03
Re:回 14楼(段延庆SY)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15楼梦姑SY于2011-07-03 11:47发表的 回 14楼(段延庆SY) 的帖子 :
没有,不为结果,只为正名。

伯伯懂,也信你,只是伯伯很遗憾看到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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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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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1-07-03
级别: 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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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1-07-03
我持和红棉相同的意见,梦姑跳刺自爆应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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